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20 16:21 浏览次数:

  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泰安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泰发改价格 [2021]48号和泰发改价格 [2021]63号文件精神,自公告之日起我中心向自愿核酸检测需求的单位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一、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单检:普通检测收费75元/人次,快速检测收费100元/人次;混检:5个样本混合检测收费30元/人次, 10个样本混合检测收费20元/人次。

  二、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采用化学发光法检测收费70元/人次;采用快速法检测收费53元/人次。

  请有自愿进行核酸检测需求的单位与我中心质量控制科联系,联系电话:8489821。

 

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4月12日


信息来源:市疾控中心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